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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山东省第二十四届运动会田径预赛暨2018年山东省“中国体育彩票杯”田径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鲁田管字﹝2018﹞26号               签发人:杨刚

关于印发《山东省第二十四届运动会田径预赛暨2018年山东省“中国体育彩票杯”田径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地市体育局:

经省体育局批准,山东省第二十四届运动会田径预赛暨2018年山东省“中国体育彩票杯”田径锦标赛分别于4月19日—20日(竞走预选赛)、8月29—31日(甲组预选赛)在泰安市举行;于8月17—19日(乙组预选赛)在威海市举行。现将《山东省第二十四届运动会田径预赛暨2018年山东省“中国体育彩票杯”田径锦标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规程》之规定,认真组织参赛。

特此通知。

附:山东省第二十四届运动会田径预赛暨2018年山东省“中国体育彩票杯”田径锦标赛竞赛规程

                     山东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2018年3月15日

山东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印发  

附件:

山东省第二十四届运动会田径预赛

暨2018年山东省“中国体育彩票杯”田径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山东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山东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泰安市体育局

威海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山东岱隆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威海市文登区体育局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8年4月19—20日  山东省竞走锦标赛暨省运会竞走预选赛  泰安市体育中心

2018年8月17—19日  山东省田径锦标赛暨省运会田径(乙组)预选赛  威海市文登区体育公园

2018年8月29—31日   山东省田径锦标赛暨省运会田径(甲组)预选赛  泰安市体育中心

五、参赛单位

各地市代表队

六、竞赛项目

运动员以资审结果划分甲、乙组:

甲组: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

乙组: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

(一)男子甲组(23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400米栏、110米栏(0.991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竿跳高、铅球(6公斤)、铁饼(1.75公斤)、标枪(800克)、链球(6公斤)、十项全能、10000米竞走、20公里竞走、男子竞走团体。

(二)女子甲组(23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0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竿跳高、铁饼、铅球、标枪、链球、七项全能、10000米竞走、20000米竞走、女子竞走团体。

(三)男子乙组(23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0.914米)、400米栏(0.84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竿跳高、铁饼(1.5公斤)、铅球(5公斤)、标枪(700克)、链球(5公斤)、七项全能、5000米竞走、10000米竞走。

(四)女子乙组(21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100米栏(0.762米)、400米栏(0.762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竿跳高、铁饼(1公斤)、铅球(3公斤)、标枪(500克)、五项全能、5000米竞走、10000米竞走。

七、参赛办法

(一)预赛(锦标赛)

1.参赛运动员须符合《山东省第二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相关规定。

2.参赛运动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参赛。

3.每单位每人限报2项,每项限报3人可兼报接力,各单位报名后不得更改。

4.男、女竞走团体每单位各限报5人,(甲组2名运动员,乙组3名运动员),将按各队甲组1名成绩最好的运动员和乙组2名成绩最好的运动员成绩(时间)相加,总时间少者团体名次列前,以此类推,团体运动员不得兼报个人项目。

5.各代表队中运动员与工作人员的比例:

1-7名运动员:1名工作人员

8-11名运动员:2名工作人员

12-15名运动员:3名工作人员

16-19名运动员:4名工作人员

20-23名运动员:5名工作人员,其余类推。

6. 符合省运会规程总则要求并通过2018年全省青少年运动员文化课统考。

(二)决赛参赛资格

1.预赛获得径赛项目前16名的运动员,田赛项目前12名的运动员,全能项目前12名的运动员,接力项目前10名的代表队方可参加决赛。

2.竞走男、女团体各录取8支代表队进入决赛,如不足8支代表队将减一录取,男、女竞走团体每单位各限报5人,(甲组2名运动员,乙组3名运动员),将按各队甲组1名成绩最好的运动员和乙组2名成绩最好的运动员成绩(时间)相加,总时间少者团体名次列前,以此类推,如总时间相同,则以涉及总时间相同的团体队伍中个人最好名次排列在前的为优,决定排名,团体运动员不得兼报个人项目。

3.每单位每人限报2项,每项限报3人可兼报接力,各单位报名后不得更改。

4.各单位每项接力限报1队(每队只能报4人,每赛次可以替换2人,从已入选决赛项目运动员替换)。

5.每名运动员只占1个录取名额参加省运会决赛。如果1名运动员在2个项目排名进前12名或16名者,则占其名次较优项目名额。如名次相同则由田径运动管理中心抽签决定,另一项的名额由该项后续名次递补。

6.决赛时,工作人员比例与预选赛人员相同。

八、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2018-2019)》。

2.竞赛项目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赛次。

3.田赛项目原则上超过18人举行及格赛,按名次录取前12名参加决赛,如第12名名次相同超过12人,则由技术代表抽签决定。

4.比赛的场地器材经中国田径协会审定。投掷器材经中国田径协会审定(已经认证和审定的器械厂家有金陵、飞鹿、皇冠、飞宇),选两个厂家的器械作为比赛器械。比赛器材除撑竿自备外均由赛区准备。

5.运动员比赛号码由赛区统一编发。

6.比赛检录时,运动员必须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否则不能比赛。

7.运动员比赛时,必须穿着印有单位名称(胸前单位名称字高最多为10厘米,且不为号码布所覆盖)的统一服装(背心、短裤),比赛服装必须符合中国田径协会有关比赛服装的规定,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8.将对参赛运动员进行赛外和赛内兴奋剂检查。

9.凡比赛中有推、拉、挤、撞犯规行为的运动员,除处罚当事运动员外,情节严重者,还将取消所代表单位相应项目的比赛成绩。

10.运动员报名参赛必须携带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本人和教练员签名的反兴奋剂承诺书。

九、录取名次、计分和奖励办法

(一)预赛(锦标赛)各单项按成绩录取前八名,参赛人数不足八名(含八名)的项目,减一录取,前三名颁发奖牌,前八名颁发成绩证书。

(二)决赛各单项按《山东省第二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三)预赛(锦标赛)和决赛分别按男、女团体各录取前八名予以奖励。

(四)计分方法:

1.各单项录取前8名,按13、11、10、9、8、7、6、5计分。

2.团体总分计分方法:

以各单项名次得分相加之和,积分多者列前,如遇积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如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列前,余类推。

3.“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与个人的评选办法和要求,按山东省体育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达到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按照运动员技术等级规定执行。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按规程规定赛前30天开通网上报名系统,赛前10天停止报名,逾期报名不予受理。具体方法见附件。

网址: http://manage.infosport.com.cn/sdtj/ 

报名结束并打印用快件寄到山东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青少科和承办单位(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山东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凤鸣路3008号

联系人: 刘波

联系电话:0531-89657708  传真:89657718

(二)赛区联系:见补充通知。

(三)报到:各运动队于比赛前2天报到。报名运动员必须参加比赛,凡不参赛者均视为弃权,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并向大会缴纳竞赛延误损失费,确认前50元,确认后200元。

(四)赛前1天召开技术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各单位选派代表1-2人参加,宣布竞赛有关事宜及最后确定所报运动员参赛项目,确认时不得改项、换人和增报项目及其人数。

(五)裁判员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赛事代表

竞走、预赛、决赛裁判员的选调,另行通知。

十二、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山东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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