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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拉松管理办法

山东省田径运动协会路跑赛事办赛指南

  一、前言和总则

  为规范和完善山东省内路跑赛事的组织管理,促进路跑赛事的高质量发展,现根据中国田径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田协)《路跑管理文件汇编》、山东省体育局和山东省体育总会相关要求,山东省田径运动协会(以下简称:山东田协)特制定本指南。

  (一)本指南所提到的路跑赛事包括:

  路跑运动(按照世界田联最新规则):

  1.标准比赛距离为:5公里、10公里、15公里、20公里、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25公里、30公里、马拉松(42.195公里)、公路接力赛;

  2.此类赛跑应在人工铺设路面上进行。

  (二)赛事是指在山东省辖区内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的路跑赛事(以下简称“赛事”)。

  (三)根据中国田协《路跑赛事管理办法》,赛事分为A类(A1类、A2类)、B类及C类三个等级。

  二、举办赛事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办方获得赛事起、终点及沿途赛道的赛时使用权,同时有与赛事规模相适应的起终点场所、路线。

  (二)配备与赛事规模、活动内容相匹配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和竞赛组织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赛事规模相适应的办赛经费。

  (四)按照中国田协现行路跑赛事分级监管要求,由对应市级体育主管部门及时登录“山东省路跑赛事管理系统”,完成赛事备案。

  (五)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赛组织与管理

  (一)以安全办赛为首要目标,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为参赛人员提供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和必要的服务。

  (二)需成立赛事组委会,对竞赛组织、医疗救护、卫生检(防)疫、安保交通等基本职能进行统筹协调,工作落实到位。赛事组委会应至少包含综合协调、竞赛、安保、交通、医疗、宣传、市场、志愿者等部门。

  (三)赛事组委会要在赛前进行赛事风险评估及综合风险评定。路跑赛事风险评估要求,详见附件1(中国田径协会路跑赛事风险评估指导意见)。

  要有完备的安全风险防控方案、应急处理方案、疫情防控方案、赛事组织方案和医疗保障方案,并设立详实具体,可操作性强的熔断机制。

  (四)参赛人员的年龄限制如下:

  1. 马拉松及以上距离:参赛者须在比赛当年满20周岁(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65周岁以上成年人参赛,赛事组委会需要求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参赛声明;

  2.半程马拉松和10公里项目:参赛者须在比赛当年满16周岁(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65周岁以上成年人和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参赛,赛事组委会需要求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参赛声明;

  3.10公里以下项目: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参赛需要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参赛声明,13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参赛需有老师或家长陪跑。

  (五)赛道规划、丈量和标识的要求

  1.赛道应选择在人工铺设路面上并保证平坦,如果因交通或类似情形导致不能在主路通行,也可以在主路旁自行车道、人行道进行。起终点之间的海拔落差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尽量满足起终点之间的海拔下降与赛道总距离的比率不超过千分之一;

  2.赛道路线应由具有丈量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丈量,确保赛道符合办赛需求;

  3.每公里赛道须设置公里牌,在折返、拐弯以及分道的路段须设指示牌。每个比赛项目的终点前100米处,须设置终点提示牌和运动员分流指示牌,每个终点要设置醒目的标识。各种标识牌和提示牌要清晰、明显,数量要充足,摆放位置、大小和高度要体现以人为本,要有利于运动员观看;

  4.赛道类型

  赛事组委会可根据办赛地点实际情况决定起、终点是在同一位置还是分处两地。当起、终点线在同一地点,起点集结区、终点疏散区及其设施放置区域也可以是分开的。布局与流线合理,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起终点区域可利用空间的大小。

  (1)点对点赛道

  点对点赛道是从一个地方起跑到另一个地方结束,通常这类赛道需要更多的物料和人力。

  (2)往返赛道

  往返赛道会通过一个折返点,在同道路的另一侧反方向返回终点,终点和起点在同一位置(或者邻近)。建议可以利用双向分车道公路,往返两个方向就可以分别使用一个单独的车道,折返点可以设置在现有的中央隔离带。

  (3)单圈环形赛道

  赛道线路围绕形成一个圈型的赛道类型,使用单圈环形赛道的赛事可以解决重叠问题,但需要封闭更多的道路,以及赛道沿途资源使用效率相对更低。

  (4)多圈环形赛道

  由多圈线路组成的赛道,多圈环形赛道只适合小规模高水平运动员间比赛。

  (六)应在比赛开始报名之前或同时公布竞赛规程。

  赛事组委会应当按照竞赛规则、规程和实施方案组织赛事。竞赛规程至少应包括竞赛的名称、时间、地点、项目设置、赛事规模、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比赛路线、参赛资格、竞赛办法、奖惩办法、报名办法(健康、检疫要求)、关门时间、组委会联系方式等。其中部分项目关门时间建议为:马拉松:6小时至7小时;半程马拉松:3小时;10公里:1.5小时。

  (七)赛事组委会应保障参赛报名和参赛物品发放顺畅。

  1.可为大众选手提供网上报名等多种报名方式;

  2.赛事组委会应为成功报名参赛的运动员配备号码布,号码布的背面应要求选手填写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3.赛事组委会应根据赛事规模科学安排大众选手领取参赛物品的时间和方式。

  (八)赛事组委会应将赛事的实用信息(竞赛、交通、安保、医疗、卫生检疫等)于赛前向参赛选手、媒体、工作人员进行及时和全面的提供,应为参赛选手提供参赛手册(也可网上公布,自行下载学习阅读),至少应包括起终点分布图、起终点交通指南、赛道图以及赛道海拔高度描述、补给站和洗手间分布介绍。

  (九)赛事组委会应对赛事的规程、须知、手册、报名表等内容,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自甘风险”条款的解释及安全提示工作。

  (十)赛事组委会应根据赛事特点要求报名人员完成身体状况测评,签署包含风险告知、安全提示及法律责任等内容的参赛声明,并向组委会提供有助于审核参赛资格的资料。

  (十一)赛事组委会须做好起终点以及沿线的安全及卫生检(防)疫保障工作,对易发生危及公共群体的各类风险和突发事件须有应对预案。比赛期间,起终点以及赛道之外应有专门的安保人员维护秩序,同时应确保在比赛进行期间运动员通行的赛道区域没有与赛事无关的人员和车辆通行。

  为切实做好比赛各区域的人员管理工作,组委会须制作赛事证件,对赛事各区域进行严格管理。

  起终点区域应选择交通便利、适合赛事相应规模的人员聚集和疏散的安全区域,组委会应制作起终点区域的详细布局图并严格控制可进入主席台区域人员。此外,组委会还须制定选手和观众的人流疏散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该方案需经当地公安部门认可。

  1.起点区域应使用明显的标志物进行标记,例如出发拱门,并根据不同竞赛项目的规模设置出发区;

  2.起点区应综合考虑仪式需求以及参赛选手的集结、存包、补给、医疗(检疫)、洗手间、垃圾处理等需求合理规划;

  3.终点物品发放区域应合理规划,确保选手能够有秩序的领取完赛物品,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拥挤。

  (十二)组委会应详细准确记录每位参赛者的比赛成绩,并在赛事结束后48小时内尽快公布。具备条件可采用赛事信息系统提供成绩的实时查询服务。建议赛事组委会在主要点位和终点设置比赛录像机,便于仲裁取证。

  1.赛事应使用经中国田协认证合格的计时设备,至少在起、终点和最远距离的折返点设置感应计时点;

  2.所有赛事均应至少向赛事关门时间内完成最长距离竞赛项目的选手提供奖牌和成绩证书,并在赛后将成绩证书及时提供给参赛选手(可网上公布,自行下载打印)。

  (十三)赛事组委会应根据赛事相关规定、赛道特点,在赛道起终点及沿途为运动员提供足够的饮用水。

  1.通常情况下,饮用水和饮料由组委会提供,但也允许运动员自备。组委会在赛道沿途应大约每5公里确保设置1个饮水/用水站或饮料站,确保水的充足供应。每个饮/用水站或饮料站须设指示牌,并在赛道适当的位置设置饮/用水或饮料桌便于运动员拿到;

  2.10公里以上的项目,饮水/用水站与饮料站应间隔配备,饮料站除饮用水外应至少提供运动饮料;超过25公里以上的项目,有条件的组委会还可提供能量补给品;

  3.每个饮料站、饮水/用水站应计算途经该站点运动员人数,为每名运动员提供至少250毫升的水,如气温较高或有较高的风险,应酌情增加各补给站饮水和用水量,同时可配备喷淋设施为运动员降温。

  (十四)赛道起终点及沿途均应根据赛事规模配备洗手间,并配备垃圾回收设备或垃圾回收和服务,确保比赛结束后在起终点和沿途的路线上不遗留任何赛事废弃物。

  1.赛道起终点及沿途均应根据赛事规模配备足够数量的公用厕所,并预留出运动员来往厕所的通道。起点公用厕所应在开赛前至少一个半小时开放;

  2.起点的厕位总数应至少按照现场人数70:1计算,女性选手超过40%的赛事应至少按照50:1计算,有条件的赛事应尽可能提高比例;

  3.终点的厕位总数应至少按照现场人数的300:1计算;

  4.沿途厕位应至少每5公里间隔摆放,有条件的赛事应尽可能在出发至5公里之间每2公里放置厕所,沿途厕所应至少按途径总人数的600:1计算总数。厕所应摆放在饮料站和饮水/用水站至少10米之后;

  5.赛事的起终点及沿途应配备垃圾回收设备或垃圾回收服务,赛事组织方应确保在赛事结束后赛事路线上不得遗留任何赛事废弃物。

  (十五)赛事组委会应为半程以上项目无法顺利完赛的运动员提供收容服务,赛事组委会不为被收容的运动员提供参赛成绩、排名和完赛奖牌。

  (十六)赛事组委会应确保在比赛当日为参赛人员和组委会工作人员、裁判员、志愿者提供人身保险,确保赛事组委会有公众责任险。

  (十七)除为本国或本地运动员额外设立排名奖金以及奖品外,其他奖金和奖品不应按参赛者的国籍和性别区别设置,应平等一致。所有获奖运动员的成绩应在赛事官方网站至少公示10天。运动员奖金应在兴奋剂检查(如有)结果确认后再行发放。

  (十八)赛事裁判员管理与委派

  1.赛事组委会应组建裁判员执裁团队,为所有参加执裁的裁判员提供统一的服装或标识,便于参赛人员识别;

  2.赛事裁判员须具备山东田协路跑裁判员资质;

  3.裁判岗位设置和职责必须明确,应在赛前组织多次裁判员工作会议和召开技术会议,对竞赛组织的细节进行培训和部署;

  4.山东田协将委派比赛监督,对赛事及活动组织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协助山东田协对赛前、赛时、赛后进行监管,各组委会应向比赛监督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技术、交通、接待等)。

  如比赛监督在监管过程中发现在安全、疾控、医疗、应急保障等方面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须及时上报山东田协,必要时山东田协将建议赛事组委会启动赛事熔断机制。

  (十九)中国田协认证赛事须于赛前规定时间内完成赛前陈述,山东田协将根据整改落实情况决定赛事组委会是否需要提供补充材料。

  (二十)赛事组委会应组建志愿者团队,为所有参加赛事服务的志愿者提供统一的服装或标识,便于参赛人员识别。志愿者团队原则以社会招募为主,组委会应根据赛事规模匹配相应规模的志愿者数量。赛前组委会应明确志愿者服务岗位和编制,明确服务要求,组织多次志愿者培训。志愿者培训讲师须具有山东田协认证的相关资质。

  (二十一)赛事可组织起跑仪式和颁奖仪式。

  1.起跑仪式一般包含嘉宾介绍及起跑发令,应将整体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尽量不安排超过1分钟的讲话和致辞;

  2.颁奖仪式可在现场为男女前三名安排颁奖,获奖选手名次通常参照枪声成绩进行排名。如赛事组委会要求穿着大会提供的统一服装参加颁奖,须事先征得获奖运动员或其代理人的同意,以免发生合同纠纷。

  四、安保和交通保障

  (一)赛事组委会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来组织安保工作。

  (二)赛事组委会须制定周密的赛事安保方案,方案包括起终点、赛道沿途等各个方面。

  (三)为切实做好比赛各区域的人员管理工作,组委会须制作赛事证件,对赛事各区域进行严格管理。

  (四)赛事组委会须根据比赛路线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交通管制方案和人员疏散方案,确保各主要路口的交通安全。

  1.起点区域保持交通管制至最后一名运动员离开起点;

  2.终点区域交通保持管制至公布的关门时间;

  3.赛事赛道必须采用全程或分时、分段交通管制,直至公布的关门时间。如果是双向交通的公路,运动员只用其中一侧,则可只对使用的一侧进行管制;

  4.所有赛事在赛道上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安排相应的安保人员和检查裁判员,交通路口须有警察进行管理;

  5.关于交通管制的公告须于赛事举办前1-2周向社会公布,以方便群众出行。

  五、医疗保障

  (一)保险

  1.运动员参赛,必须按照规定购买参赛险;

  2.主办方须购买赛事组织责任险,个人赔付总金额不低于50万的保险;

  3.赛道路况及海拔等条件较为特殊的比赛,根据风险评估报告,保险金额应适度调高。

  (二)医疗保障

  赛事须配备一名医疗官,由赛事所在地政府或上级政府的医疗卫生部门任命,医疗官也可以由赛事医疗保障总指挥提名,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赛事全程医疗保障工作。只有每年如期向山东田协备案的路跑赛事医疗官才可向赛区选派。

  医疗保障人员及设施部署实施细则可参考附件2(马拉松赛事现场医疗保障人员配置要求)、附件3(马拉松赛事现场医疗保障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在比赛期间起终点以及沿线均须配备急救设备和专业医务人员,必要时配备卫生检疫和防疫人员,确保及时发现并能在最短时间内在现场实施急救并将危重伤病人员送到指定的医疗机构。

  1.赛事组委会应详细列出比赛中医疗站的位置和其提供的医疗服务,并在正规医疗机构和卫生检疫机构的指导下制定比赛的医疗、防疫、检疫方案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2.赛事组委会须指定比赛沿线的医院作为赛事组委会官方医院,并标明医疗地点,组委会须和公安、医疗、交通管理部门协商,开通绿色急救通道;

  3.赛事组委会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足够的移动救护人员、医疗救护车和医疗站,同时在赛道沿线也需安排足够的医疗志愿者进行服务,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并开展救治工作;

  4.赛事组委会还应明确医疗、检疫服务中所发生的费用的经济责任。

  六、宣传推广

  (一)赛事组委会应积极通过媒体进行赛事新闻发布,做好与当地居民的赛事沟通工作,积极宣传全民健身和路跑运动,争取居民的最大理解,鼓励沿途观赛。

  (二)赛事组委会组织的相关活动及发布的赛事广告和媒体宣传内容必须真实、健康,不得误导、欺骗参赛者和消费者。并确定新闻发言人,代表赛事组委会唯一对外口径。

  (三)赛事组委会应做好赛事媒体报道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建立媒体素材库。

  (四)加强安全教育,不间断播放安全警示宣传资料和信息提示。

  七、市场开发

  (一)各赛事的广告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来执行。赛事组委会应自觉接受当地工商、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二)赛事组委会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活动的有关规定,所有赛事严禁接受烟草赞助,任何酒精类产品不能作为冠名赞助商(除非有特别许可)。

  八、赛事运营公司须满足以下要求:

  (一)A、B类赛事运营

  1.成为山东田协单位会员;

  2.公司注册员工15人以上,且上述员工在本公司缴纳社保满6个月;

  3.至少有4人(赛事总监1人+运营人员3人)当年参加过中国田协或山东田协组织的竞赛组织管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4.必须各有3人以上获得中国田径协会路跑竞赛裁判和医疗急救、赛风赛纪及反兴奋剂培训且获得合格证书;

  5.首次运营路跑赛事的公司必须于赛前180天在中国马拉松官网完成注册认证,已完成注册认证的公司必须在每年1月15日前在中国马拉松官网完成年度确定;

  6.必须设立赛事总监且通过中国田协培训获得合格证书(本条规定从2023年起执行)。

  (二)C类赛事运营

  1.成为山东田协单位会员;

  2.公司注册员工5人以上,且上述员工在本公司缴纳社保满3个月;

  3.至少有1人当年参加过山东田协路跑赛事安全培训且获得合格证书;

  4.首次运营路跑赛事的公司必须于赛前120天在山东田协完成注册认证。

  九、赛事服务费用

  赛事组委会应在赛前与山东田协签订赛事服务协议,并支付赛事服务费用。依据中国田协《中国马拉松管理文件汇编》中对分级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该项收入将用于山东路跑发展及日常分级监管工作,包括分级监管培训、路跑参赛科普培训、赛事风险评估指导、备案材料审核、监管系统运营维护、专家劳务支出、路跑文化建设等。

  十、监督监管

  (一)山东田协是中国田协认可的全国路跑分级分类省级监管单位,也是山东省体育局授权的山东省路跑业务分管单位,将协同中国田协对赛事组委会依规进行监管,对违反中国田协、山东省体育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指南规范,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赛事组委会将依规进行监管和处罚。

  (二)经纪人要严格按照《中国田径协会路跑赛事经纪人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经纪活动。

  (三)发生反兴奋剂违规事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反兴奋剂条例》《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反兴奋剂规则》《中国田径协会反兴奋剂实施细则》和世界田联、中国田协、山东省体育局反兴奋剂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未经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备案或者同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赛事活动名称中使用“山东”、“齐鲁”、“全省”等字样或者具有类似含义的文字。需要政府相关部门作为主办单位的赛事须提前获得相应的授权。

  (五)举办社会福利募捐性赛事,应当经民政部门核准。举办赛事获得的收入除支付必要的成本开支外,必须全部交付受捐人,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中提取报酬。

  (六)所有赛事组委会均应在赛事组织中注意勤俭办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十一、其他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山东田协负责解释和修改。

  附件1:中国田径协会路跑赛事风险评估指导意见

  附件2:马拉松赛事现场医疗保障人员配置要求

  附件3:马拉松赛事现场医疗保障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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