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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山东省第二十四届运动会田径决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鲁田管字﹝2018﹞84号

各地市体育局:

经省体育局批准,山东省第二十四届运动会田径决赛于10月15日—20日在青岛市举行。现将《山东省第二十四届运动会田径决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规程》之规定,认真组织参赛。

特此通知。

附:山东省第二十四届运动会田径决赛竞赛规程

山东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2018年9月13日

附件:

山东省第二十四届运动会田径决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山东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山东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山东省田径运动协会

青岛市体育局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8年10月15—20日  青岛市市民健身中心体育场

四、参赛单位

各地市代表队

五、竞赛项目

运动员以资审结果划分甲、乙组:

甲组: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

乙组: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

(一)男子甲组(23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400米栏、110米栏(0.991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竿跳高、铅球(6公斤)、铁饼(1.75公斤)、标枪(800克)、链球(6公斤)、十项全能、10000米竞走、20000米竞走、男子竞走团体。

(二)女子甲组(23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0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竿跳高、铁饼、铅球、标枪、链球、七项全能、10000米竞走、20000米竞走、女子竞走团体。

(三)男子乙组(23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0.914米)、400米栏(0.84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竿跳高、铁饼(1.5公斤)、铅球(5公斤)、标枪(700克)、链球(5公斤)、七项全能、5000米竞走、10000米竞走。

(四)女子乙组(21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100米栏(0.762米)、400米栏(0.762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竿跳高、铁饼(1公斤)、铅球(3公斤)、标枪(500克)、五项全能、5000米竞走、10000米竞走。

六、参赛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须符合《山东省第二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相关规定。

(二)参赛运动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参赛。

(三)每代表队每人限报2项,每项限报3人可兼报接力,按预赛后确定的运动员数报名报项,各项目决赛报名后,不得变更。

(四) 预赛获得径赛项目前16名的运动员,田赛项目前12名的运动员,全能项目前12名的运动员,接力项目前10名的代表队方可参加决赛。

(五)竞走男、女团体各录取8支代表队进入决赛,如不足8支代表队将减一录取,男、女竞走团体每代表队各限报5人,(甲组2名运动员,乙组3名运动员),将按各队甲组1名成绩最好的运动员和乙组2名成绩最好的运动员成绩(时间)相加,总时间少者团体名次列前,以此类推,如总时间相同,则以涉及总时间相同的团体队伍中个人最好名次排列在前的为优,决定排名,团体运动员不得兼报个人项目。

(六)每项接力预赛前10名的代表队限报1队(每队只能报4人,每赛次可以替换2人,从已入选决赛项目运动员替换)。

(七)每名运动员只占1个录取名额参加省运会决赛。如果1名运动员在2个项目排名均进入进前16名或前12名,则占其名次较优项目名额。如名次相同则由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抽签决定,另一项的名额由该项后续名次递补。

(八)各代表队中运动员与工作人员的比例:

1-7名运动员:1名工作人员

8-11名运动员:2名工作人员

12-15名运动员:3名工作人员

16-19名运动员:4名工作人员

20-23名运动员:5名工作人员,其余类推。

(九) 符合省运会规程总则要求并通过2018年全省青少年运动员文化课统考及反兴奋剂准入考试。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2018-2019)》。(二)径赛项目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赛次。

(三)田赛项目原则上超过18人举行及格赛,按名次录取前12名参加决赛,如第12名名次相同超过12人,则由技术代表抽签决定。

(四)比赛的场地器材经中国田径协会审定。投掷器材经中国田径协会审定(已经认证和审定的器械厂家有金陵、飞鹿、皇冠、飞宇),选两个厂家的器械作为比赛器械。比赛器材除撑竿自备外均由赛区准备。

(五)运动员比赛号码由赛区统一编发。

(六)比赛检录时,运动员必须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否则不能比赛。

(七)运动员比赛时,必须穿着印有代表队名称(胸前单位名称字高最多为10厘米,且不为号码布所覆盖)的统一服装(背心、短裤),比赛服装必须符合中国田径协会有关比赛服装的规定,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各代表队比赛服装照片(电子版)请在报名时发至sdtgzxqsk@163.com邮箱。

(八)将对参赛运动员进行赛外和赛内兴奋剂检查。

(九)凡比赛中有推、拉、挤、撞犯规行为的运动员,除处罚当事运动员外,情节严重者,还将取消所代表队相应项目的比赛成绩。

(十)运动员报名参赛必须携带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本人和教练员签名的反兴奋剂承诺书。

八、录取名次、计分和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按《山东省第二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二)分别按男、女团体各录取前八名予以奖励。

(三)计分方法:

1.各单项录取前8名,按13、11、10、9、8、7、6、5计分。

2.团体总分计分方法:

以各单项名次得分相加之和计算,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积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如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列前,余类推。

3.“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与个人的评选办法和要求,按山东省体育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按规程规定赛前30天开通网上报名系统, 9月21日下午17:00截止报名,逾期报名不予受理。具体方法见附件。

网址:http://manage.infosport.com.cn/sdtj/ 

报名结束并打印用快件分别寄到山东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青少科和承办单位(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山东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凤鸣路3008号

联系人: 刘波

联系电话:0531-89657708  传真:89657718

(二)赛区联系:青岛市民健身中心

地址:青岛市高新区韶海路

联系人:安兴峰

联系电话:0532-87015959  手机:17753287533

(三)报到:各代表队于比赛前2天报到。报名运动员必须参加比赛,凡不参赛者均视为弃权,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并向大会缴纳竞赛延误损失费200元。

(四)赛前1天召开技术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各代表队选派代表1-2人参加,宣布竞赛有关事宜及最后确定所报运动员参赛项目,确认时不得改项、换人和增报项目及其人数。

(五)裁判员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十、赛事代表

裁判员的选调,将根据山东省体育局有关规定,为赛区选派技术代表、仲裁、技术官员、裁判长、主裁判及部分裁判员参加工作,其余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山东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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